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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2

金属带锯床安全操作规程

  一:工作前   (1)工作前应按照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,扎好袖口,不准围围巾,女工应戴好工作帽,并将头发塞入帽内,操作时不允许带手套操作。   (2)根据所加工工件的尺寸大小沿燕尾导轨调整导向臂,调整好后须锁紧导向装置。   (3)锯料最大直径不得超过其规定,工件须夹持牢固。   (4)带锯条松紧应适当,速度和进给量须恰当,锯前试车空转3至5分钟,以排空油缸中的气体,并且检查锯床有无故障,润滑油路是否正常。   (5)除屑钢丝刷的调整应使钢丝接触带锯条的齿部,但是不可超过齿的根部,注意观察钢丝刷是否能清除铁屑。   二:工作时   (1)切削途中锯条断裂,调换新锯条后,工件必须翻身重新锯,锯弓放下时应缓慢,不得冲击。   (2)铸铁、铜、铝件不加切削液,其它均需加切削液。   (3)锯切管材或薄板型材,齿距不应小于材料的厚度。在锯切时应将手柄退到慢的位置,并减少进刀量。   (4)多体锯割时应选择合理根数,保证每根都处于被夹紧状态,被锯断材料及时清离带锯。   (5)坚守岗位随时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回升锯架或停车。   (6)平时加足润滑油,每年更换齿轮箱内润滑油,闲置时对导轨及加工面加油封面,以防生锈。   (7)在材料即将锯断时,要加强观察,注意安全操作。   (8)更换变速位置时,必须先停机。   三:下班后   (1)工作结束后,停止机床运作,将使用的各种工具有序的放在工具箱中,将成品、待加工品放置在相应的区域内。   (2)对机床进行日保养,并在《机床点检表》中做好点检记录。   (3)清理工作区附近的铁屑、余料。   (4)切断机床、照明、电扇等电源设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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